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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机构执业人员每月办理-业务前,应根据约定与委托人的相关人员进行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的交接。在移交过程中应当填写原始凭证交接表,列明原始凭证的种类、数量等内容,交接双方应当逐项清点核对。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在交接表上签字确认。交接表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机构留存的一份应档保管。


第四十条-机构各级-人员应当根据-业务人员的胜任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对其工作进行指导、-和复核的方式及程度,并实施具体的-和复核程序。-机构对-业务至少执行二级复核程序,一级复核由项目负责人实施,二级复核由相关-人员实施。通过对业务人员的具体记账工作及时进行复核,以合理-:

一-工作已按具体工作计划的要求进行;

二-工作的过程及结果已适当记录;

三预定的委托目标已实现;

四会计核算工作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五会计档案按规定保管,并顺利交接。


第四十四条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机构应将会计档案移交给委托人,并办理会计交接手续。移交后的会计档案由委托人负责保管。

1.-行业特点

1-由具有特许资格的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为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代理从事会计记账业务的行为。

2-的实质是财务外包。

传统-公司的主要客户群是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聘请会计人员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而财务外包的委托主体还包括规模以上企业集团,他们将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部分模块外包给机构代理比如工资核算、往来款项管理等。但无论是何种规模的主体,他们都想通过将专项业务委托给机构代理的方式实现控制和降低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效率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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